渝教基〔2014〕68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成立第二届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
雏鹰计划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有关高校,委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的通知》(渝教基〔2011〕8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我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大力提升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第二届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性质
专家委员会是市教委聘请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市教委的委托,开展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和开展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指导全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工作;
(三)研究提出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
(四)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关于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咨询;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信息交流、科学普及活动等工作;
(六)承担市教委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王崇举 重庆工商大学教授、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
副主任委员:
徐 辉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
刘 庆 重庆大学副校长、教授、“973”首席科学家
陈时见 西南大学副校长、教授
杨 竹 重庆医科大学副校长、教授
郑旭煦 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教授
委员:
刘占芳 重庆大学教授、航天学院副院长
王伯初 重庆大学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人选
罗凌飞 西南大学教授、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与生物资源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任
李加纳 西南大学教授、农学部常务副部长
何宁佳 西南大学蚕学与系统生物学研究所教授
卢代富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张述林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员、地理与旅游学院党委书记
陈前斌 重庆邮电大学教授、通信学院院长
王 平 重庆邮电大学教授、自动化学院院长
向中福 重庆交通大学教授、土木与建筑学院副院长
刘小康 重庆理工大学教授、机械检测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曾顺鹏 重庆科技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教授
专家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四、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青少年创新学院,负责专家指导委员会的联络工作,江明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保障
各有关单位、高校和中小学校要积极支持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委员参加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0月28日